当我们奉献,付出的时候,有多少时候是真的全心全意,一百分的心甘情愿?有没有一些时候是有些不全心全意呢?说白点,就是你没有那份从神来的,唯有神才能给予的喜乐。你奉献你觉得很开心;你去服事你不喜欢的人,你觉得很开心;你付出了很多,没有人认同你,你还是很开心。这就是真正的喜乐,是没有人能夺走的。我们都懂原则上我们应该以怎样的心态去做工,但我们真的能一直保持这份起初的爱心吗?问题是,我们喜爱罪恶的本质,倾向悖逆神,倾向用我们的自由,由神给予的自由,去做抵挡神的工作;我们本来就喜欢黑暗的本质,怎样能,怎么可能会去遵行神的律法,怎么可能会喜爱神的律法呢?这是神给的,还是我们可以去追求的呢?夏忠坚牧师语,事奉就是要以公义敬虔的心,敬畏上帝。诗篇中也说到敬畏耶和华是智慧的开端。敬畏上帝是圣经中一再强调的事。这里所说的敬畏,有爱的成份吗?当我们说爱上帝时,心甘情愿为主做工时,有敬畏的成份吗?爱跟敬畏是可以并存的吗?
我们爱因为神先爱我们;而神的爱如此伟大,连圣子耶稣都愿意赐下,为我们的罪被钉死;我们的救主,为了我们,为了这些一直唾弃神的我们,舍下尊贵荣耀,舍己,练生命的权柄都舍弃了,这就是爱。
( 暂时卡住。。。下次再写。。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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