圣经教导说信与不信不能同负一轭,基督徒与非基督徒不能共结连理,因为彼此价值观的不同。很多时候并不是只要有爱,深爱对方就足够了。拍拖时也许只是两个人的事,在一起或分手,局外人无权过问,因为那是那对情侣之间的事。我们最多只能劝导,能说能做的并不多。不过踏入婚姻跟拍拖就不同了。多了份责任与委身。一结婚就不再一样,因为或娶或嫁都跟双方的家庭有关系了。如果另一半是非信徒,能确保结婚当天不经过所谓外邦人的仪式,那些在我们眼里是错的,在他们眼里是理所当然的?日后生活当中,在价值观上的冲突,我们能坚持我们的信仰吗?信仰与生活分不开,如果另一半不是信徒,如何能同心呢?有时同是基督徒,都难做到同心同看见,何况是非信徒?
不过一个问题是,如果男朋友或女朋友是信徒当然最好,如果不是呢?就因为她不是信徒,就必须放弃她?相信不少人能在一起,肯定经历了很多,难到到头就只是一个玩笑?能找到一个你爱的人非常不容易,要再让你找到同时爱你的人更不容易啊。如果说绝对不能和非信徒拍拖,我们又凭什么认定那个他或她不会得救,也许有一天她也会是我们的家人。一些人是结婚后才信主,这种例子也不是没有,那。。。。信与不信要怎样才能找到个平衡点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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